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12日作出非法無效的所謂最終裁決。對此,中方多次聲明,菲律賓共和國阿基諾三世政府單方面提起仲裁違背國際法,仲裁庭沒有管轄權,中國不接受,不承認。
當地時間12日,海牙國際仲裁法庭對“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終“裁決”,荷蘭海牙法庭判菲律賓“勝訴”聲稱,中國對南海海域沒有“歷史性所有權”,并否定了中國主張的“九段線”。
新華社北京7月12日電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于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聲明
為重申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加強與各國在南海的合作,維護南海和平穩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
一、中國南海諸島包括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中國人民在南海的活動已有2000多年歷史。中國最早發現、命名和開發利用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最早并持續、和平、有效地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行使主權和管轄,確立了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相關權益。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中國收復日本在侵華戰爭期間曾非法侵占的中國南海諸島,并恢復行使主權。中國政府為加強對南海諸島的管理,于1947年審核修訂了南海諸島地理名稱,編寫了《南海諸島地理志略》和繪制了標繪有南海斷續線的《南海諸島位置圖》,并于1948年2月正式公布,昭告世界。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10月1日成立以來,堅定維護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195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于領海的聲明》、199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以及199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決定》等系列法律文件,進一步確認了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
三、基于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的長期歷史實踐及歷屆中國政府的一貫立場,根據中國國內法以及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包括:
(一)中國對南海諸島,包括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和南沙群島擁有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