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板機試運行時,當空負荷試運行合格后就可以進入下一工序,負荷試運行。負荷試運轉應符合下列要求:
(1)進行負荷試運轉時,對輸送機的加載量應從小到大逐漸增加,先按20%額定負荷加載,通過后再按50%、80%、100%額定負荷進行試運轉,在各種負荷情況下試運轉的連續運行時間不得小于2小時。
(2)整機運行應平穩,無劇烈摩擦和撞擊現象;
(3)檢查電動機、減速器軸承及潤滑油、液力耦合器油等處的溫升是否負荷要求;
(4)觀察物料是否位于輸送槽中心,如有落料不正,可調節漏斗中可調擋板的位置。
(5)刮板與中部槽接觸應均勻,不應發生異常振動;
(6)測量鏈速、運量、起動、制動時間等技術參數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7)檢查各連接部位,如有螺栓松動應及時緊固;